治安学专业
治安学专业
治安学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愿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系统掌握法学和治安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术,具有了解社会治安现状,观察社会治安发展趋势,管理城乡社会治安秩序,查处治安案件,处理治安事件与治安灾害事故,管理道路交通,实施消防监督,以及处理各种治安问题的知识和初步能力,能在公安、国家安全、边防、消防、军队、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安全保卫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控制犯罪、安全保卫等实际工作,以及从事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 中文名:治安学专业
- 学科门类:法学
- 专业代码:030601K
- 修学年限:四年
-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专业解析
治安管理从性质上来讲属于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治安学也具有行政学和管理学的相关属性,治安学专业可以被认为是一个交叉的、综合性的学科。同时,治安学研究的对象——社会治安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它和社会学研究对象也有相通之处。因此,社会学的专业也为治安学专业的发挥与拓展提供了学术上的支持,从这几个层面来看,治安学专业的发展离不开行政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的发展。
治安学专业也是一门非常年轻的专业,一是由于社会治安实践对治安学理论的诉求,二是治安学自身发展的需要,使得治安学在高等教育学科体系中呈迅猛发展之势。加之我国实施的“科教兴警、科技强警”战略,对国家警察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为治安学专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发展的环境。
培养要求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公安行政执法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管理社会治安,预防处置治安案件、治安事件与治安灾害事故,指导和监督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能力。
知识和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学、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术;
3.具有管理大、中城市社会治安、处理各种治安问题的初步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及社会治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掌握通讯、驾驶、射击、自卫擒敌等技能,身体素质达到规定标准;
6.掌握公安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警察法学、公安基础理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治安管理学总论、刑事侦查学、侦查讯问学、侦查措施、犯罪学、犯罪心理学、法医学、刑事照相、安全防范技术、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危险物品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计算机安全管理、保卫学、警卫学、涉外警务、文件检验学、痕迹检验学、擒敌技术、查缉战术、汽车驾驶技术等。
实践教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调查、见习和实习等。学生在公安机关见习6周,毕业实习10周。
相近专业
侦查学边防管理火灾勘查 禁毒学 警犬技术 经济犯罪侦查 边防指挥 消防指挥 警卫学 犯罪学 经济犯罪侦查公安情报学禁毒学边防管理
发展前景
社会治安的良好与否,直接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基层治安队伍尚存在着许多不足,尤其是少部分人员素质偏低,已渐渐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所以社会很需要这类人才,以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利益。高素质的治安学专门人才将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走俏。
就业方向
治安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的特点是:范围窄,但就业率高。绝大多数到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刑事执法、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开设学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辽宁警察学院 | 山东警察学院 | 江西警察学院 |
山西警察学院 | 浙江警察学院 | 湖北警官学院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
四川警察学院 | 福建警察学院 | 湖南警察学院 | 贵州警察学院 |
广东警官学院 | 吉林警察学院 | 河南警察学院 | 铁道警察学院 |
广西警察学院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江苏警官学院 | 公安海警学院 |
云南警官学院 | 新疆警察学院 | 重庆警察学院 | 北京警察学院 |
上海公安学院 | 华东政法大学 | 西南政法大学 | 西北政法大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甘肃政法大学 | 青海民族大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