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成人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公布
2020年北京市成人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20年8月28日零时开始。报名流程分为信息填报、信息审核、报名缴费三个阶段。符合下面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于报名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一张(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一)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①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区、县级以上侨办证明)。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区、县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
⑥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⑦远郊区的考生,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燕山地区的考生(以户籍为准)。
⑧年龄在25周岁以上人员〔1996年3月1日(不含1日)以前出生〕。
⑨获得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北京市、区文明办颁发的证书)。
(三)对于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开具的自主就业证明或《自谋职业证》),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符合以下三类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不用到现场进行资格审验,以北京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户籍信息为准:年龄在25周岁以上考生、远郊区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
符合其他类型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交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复印纸),如获多种称号,只附一件级别最高的复印件,于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各区招考中心进行资格审验,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