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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高考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有哪些?

时间: admin 志愿填报

在高考完填报志愿时,很多考生对大学填报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不大明白,下面学进高考网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1、志愿并列考生所填报的几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没有主次之分。即在同一投档时间段,考生所填院校均有可能被检索。

2、位次优先在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前,首先要将所有考生分科类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位次排列。投档检索时,先检索最高位次考生志愿,再依次检索以后位次的考生志愿。

3、遵循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有先后自然顺序。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时,是按考生填报志愿时排列的院校自然顺序a、b、c、d……依次进行的。当考生的投档分符合首先被检索到的院校投档条件时,该生即投到该院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4、一轮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生的其他志愿,因此,对于考生来说他只有一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因几个平行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或投档后被院校择优退档,则只有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5、比如某个同学报了六个院校,检索到这个同学时,再依次检索该考生所填报的A、B、C、D、E、F六个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6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

如该生填报的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则无法被投出,此时该生已经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投档机会,系统将进行下一个考生的检索、投档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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