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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 admin 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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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统考成绩。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投档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专业统考分、语文、数学、外语。

2.对于福建省一档多投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高考文化满分)×750×30%+(专业统考分/专业统考满分)×300×70%。综合成绩同分的情况,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专业统考分、语文、数学、外语。

3.对于享受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成绩。

4.如上述原则与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5.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及专业成绩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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