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印发《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2〕15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后方基地教育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14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2022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稳妥落实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改革,市教委制定了《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见附件)。其中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现将《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切实做好2022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
附件: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上海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工作精细化水平,把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平安顺利、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为切实做好2022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现制定本办法。...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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