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学院招生专业有哪些(专业目录大全)
一、黑龙江省教育学院招生专业
现开设法律事务、法律事务(律师方向、公务员)、公安管理、书记官、法律文秘、司法助理、司法警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等专业。
二、黑龙江省教育学院简介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始建于1959年12月,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黑龙江省教育厅主管的成人高等本科师范学院。主要承担全省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任务,承担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任务,具有教研、培训、指导和教学的主要职能,是全省基础教育教研指导中心和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的主要阵地。
学院主校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33号,并设有香坊和清滨两个分校区。学院总占地面积124亩,校舍建筑面积8万余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中外期刊700余种。学院主办了《成人教育》《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学术刊物。
2009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学院作为第二批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单位进行了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学院现设有10个党政综合教辅部门,15个教研培训部门,2个学历教育部门。现有教职工497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6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78人,获博士学位的人员8人,获硕士学位的人员112人。目前学院已初步形成了学历层次较高、教学与教研能力比较过硬、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研员和教师队伍。
学院改革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学院党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研培立院、人才强院、服务兴院”的办院理念,坚持“省内全面领军,国内靠前占位”的目标追求,坚持“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团队精神,采取紧逼战术”的管理策略,以“研培一体”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内涵式发展为重点,以强化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深化研培、教学、管理、指导、服务各项工作,推动了学院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黑龙江省教育学院就业方向
近年来,学院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和高中新课程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龙江教育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通过开展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送教下乡”培训等多项省级培训,共培训中小学教师6万多人,培训中小学校长近万人。高质量地完成了黑龙江教育援疆、援藏任务,受到了当地政府和校长、教师的好评。此外,学院在成人学历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材教辅研发、文明单位创建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成人教育分院已实现了在籍生超万人;高等职业分院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学前教育、英语等专业已形成品牌;“易宜习”英语教科书再次通过教育部评审,继续成为全国通用教材;学院被授予“省直文明单位标兵”和黑龙江省“十一五”期间教育科学研究“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