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加强领导和保密管理,确保2018年成人高考安全稳定有序
2018 年全国成人高考考试将于10月27日—28日举行(附件1)。考试安全是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生命线。各市、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考试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成人高考考试安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精神,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以及“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要按照《教育部 中宣部 公安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4〕2号)要求,狠抓保密安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管理,确保试题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要制订有效的应急工作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确保快速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二、严密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成人高考考试报名招生工作
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成人高考报名和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管理。按照《广东省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考试报名、计划编制、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是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和安排本市成人高考报名点,方便广大考生报名。要加强对成人高考报名点的管理,规范报名点报名组织工作,确保考生报考信息数据安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要科学制定报名工作方案,加强对报名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地要严格审核把关,加强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认真核对毕业证书,严防弄虚作假。要采用二代(三代)身份证现场报名确认、现场采集指纹等措施防范替考。要提醒督促考生在报名系统绑定本人手机号,认真做好考生确认信息数据的编辑、校验、归档工作。
(二)严格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今年成人高校招生继续实行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专业计划分开编制的办法。成人高考报名前,各高校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汇总公布,组织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报名工作结束后,各高校根据各专业考生报名情况编制招生计划。各高校要加强函授站(点)的管理, 只有在省教育厅备案的函授站(点)才可编制招生计划,凡未按相关规定备案的函授站(点),一律不得招生。要以《教育部关于公布2018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8〕9号)公布的专业备案结果为依据,确定拟招生专业的名称、国标代码、培养层次、学习形式、修业年限。专科起点升本科(下称专升本)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教育部公布的《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附件3)执行。 各成人高校 要明确办学定位,增强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意识,坚持以业余为主的特点,严格执行脱产、业余、函授等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脱产学生, 凡违规招收脱产学生的普通高校将被取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各高校要在招生宣传中提醒考生,关注知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政策中对报名学历条件要求的相关内容(详见司法部网站)。 各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履行对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的监管职责,会同纪检部门重点督察成人高校虚假宣传、违规承诺、违规设置函授站(点),通过减少培养环节降低培养成本进行生源竞争等不良行为,维护招生和办学的良好秩序。
三、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试安全监督力度
各地要落实成人高考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监察,要逐级签订成人高考考试安全责任书。其他重点岗位如保密人员、主考均须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签订成人高考考试安全责任书和保密工作责任书。要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联动和安全管理双重职责,关键和重要岗位要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法制警示教育和考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安全保密意识和组织实施考试的工作能力。要加大诚信考试的宣传力度,加强互联网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处置不实信息和恶意炒作。要坚决查处各种违纪作弊行为和有关责任人。对出现大面积考生答卷雷同或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影响恶劣的考点,将取消考点设置资格,同时追究考点主考及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高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对于考生应知应晓的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成人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应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新媒体手段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使招生“阳光工程”更加制度化、常态化。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不得出台降低标准违规招生的政策,严禁委托中介招生,严禁将收费与录取挂钩,严禁未经审批发放录取通知书等行为。要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考生来信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各招生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将向社会公布高校未完成的专业空缺招生计划,对资格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