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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高考报名!这4类考生更要早做准备

时间: admin 报考指南

  这四类考生家长更要提早留意;

  检查学籍和实际就读是否在一起,不在一起将不能报考。

  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要看迁户政策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材料。

  随迁子女,要看是否符合报考资格,不符合广东省报考条件的要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的考生,要及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这六类考生可以报考

  ● 想参加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考生,包含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考生;

  2.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简称“3+证书”考试)考生(含报考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

  3.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录取(简称依学考成绩录取)考生(此类考生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高等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含免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单招)、职教师资、残障(单招)、消防救援(单招)等类型考生;

  5.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简称高职自主招生)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高职学段(简称三二分段)考生;

  6.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录取并于 2022 年进入高职阶段学习(简称五年一贯制)学生。

  判别孩子能不能报名?

  ●必要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 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符合下面条件之一:

  广东省户籍考生

  1.报名条件:

  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 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 44)。

  2. 报考地点: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市)报考,也可以 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往届毕业生:广东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能否在 原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学校所在地(市)报考,按各地市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人才引进考生

  1.报名条件:

  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 号)规定的人才优粤卡持有人,或是经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 号)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

  现役军人子女

  1.报名条件:

  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户籍从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

  1.报名条件:

  (1)应届毕业生

  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 3 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 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报名截止(2021 年 11月10 日)前具有我省户籍的。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即考生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即考生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 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2)往届毕业生

  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 18 个月 (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 8 月 31 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 1 年的。

  (3)同等学力人员

  户籍迁入我省满 3 年(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 8 月 31 日), 且在我省参加中考,高考录取时考生须初中毕业(含结业)满 3 年,并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户籍迁入我省满 18 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 8 月 31 日),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 4 年,并取得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报考地点:统一在户籍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随迁子女

  1.报名条件:

  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 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 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报考地点:

  应届毕业生:

  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市)报考,也可以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市)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往届毕业生: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原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学校所在地(市)报考,能否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市)报考,按各地市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香港、澳门、台湾、外国侨民、内地西藏、新疆考生

  1.报考条件:

  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

  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学生。

  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

  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台湾省籍学生。

  在我省定居,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且持公安

  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在我省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我省报

  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我省录取。

  在我省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

  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3+证书”考试。

  非高三毕业班学生

  在我省就读,符合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

  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等报考资格的非高三毕业班学生,可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考,考生如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等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的非毕业班资格学生只参加高考报名,不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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