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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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一、填报前的准备工作
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查阅我省的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院校专业计划补充内容等,同时认真阅读《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中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等重要说明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根据院校及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文化成绩和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
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类型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简称"省统考")、"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大类,其中部分校考专业还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简称"双合格"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并详细阅读志愿表的重要提示。
二、模拟填报
考生于6月12日至16日凭本人的考生号、准考证号(初始密码)和身份证号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通过填报志愿网站查询供模拟填报的招生计划(非正式公布的高校招生计划)。登录后,考生在估分、估等级的情况下,进行模拟填报志愿。
考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如密码遗失,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申请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级招办申请密码重置。
三、填写志愿表
考生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填写《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该表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上下载。
考生须认真校核志愿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等,并确认无误。
四、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密码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将志愿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批次院校的志愿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逾期不得填报。
考生网上提交填报的志愿信息时,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信息,说明限制考生填报该志愿,考生必须按警告的内容仔细核对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果出现蓝色的提示信息,说明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若考生坚持填报,则可以强行提交,但是该部分考生将不能参加批量投档,如有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否则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果出现绿色的提示信息,主要是提醒考生在报考该类院校和专业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五、志愿修改
考生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只要考生未打印确认志愿信息,均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报的志愿信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24时,即分别为7月2日24时和7月30日24时。其中,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批次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8日24时。
六、信息确认
各中学(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中学(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志愿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确认截止时间为规定日期的17时止,即分别为7月4日17时和7月31日17时,其中,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批次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为6月29日17时前确认。
考生现场确认志愿信息时,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如个别特殊情况确需修改志愿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中学(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中学(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重新打印、确认。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志愿信息;考生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经确认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确认表由中学(报名点)交县(市、区)招办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