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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08艺体类文考报名及省内专业统考办法确定

时间: admin 艺考招生

    本站讯 记者日前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文考报名和全省专业统考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已经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文考报名时间及办法

  凡愿报考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采集报名信息的网站,凭县(市、区)招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采集系统,按照有关要求输入本人的基本信息。输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族别、年龄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报名时间由各市(州)招办确定,预计从本月18日起,考生即可登录网站进行报名。

  有关网上报名的登陆网址、填报各项报名信息的要求等,按当地招办通知的为准。请考生及时与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联系。

  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并提交了报名信息后,必须于2007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期间,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对报名进行确认,并参加现场数码照相登记。考生在确认基础信息后,由当地招办签发《报考证》。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二、我省专业统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音乐师范类(含音乐舞蹈类)专业:2008年2月24日至2月25日报名,2月28日下午公布专业考试顺序分组名单,3月2日上午笔试科目考试,3月3日至3月8日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四川音乐学院。

  音乐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音乐师范类科目考试外,还必须于3月3日至3月8日参加舞蹈科目考试。

  音乐非师范类专业:2008年2月24日至2月25日报名,2月28日下午公布专业考试顺序分组名单,2月29日至3月2日笔试科目考试,3月3日至3月8日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四川音乐学院。

  表演类(含影视戏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舞蹈表演、时装表演、戏曲表演)专业:2008年3月4日至3月5日上午报名,3月6日下午公布分组名单和考试时间安排,3月7日至3月11日进行专业考试;考点设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

  编导类专业:2008年3月4日至3月5日上午报名,3月6日下午公布分组名单和考试时间安排,3月7日至3月11日进行面试科目考试,3月8日下午笔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

  美术类专业:2008年3月28日报名,3月29日上午熟悉考场,3月29日下午至3月30日考试。全省分设六个考点:成都考点设在四川师范大学校本部;南充考点设在西华师范大学;自贡考点设在四川理工学院;乐山考点设在乐山师范学院;绵阳考点设在绵阳师范学院;达州考点设在四川文理学院。

  2008年我省美术类专业考生仍实行分片区集中进行专业考试。成都市、德阳市、雅安市、资阳市、阿坝州、甘孜州的考生必须在成都考点考试;南充市、广安市、遂宁市的考生必须在南充考点考试;自贡市、内江市、泸州市、宜宾市的考生必须在自贡考点考试;乐山市、眉山市、攀枝花市、凉山州的考生必须在乐山考点考试;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必须在绵阳考点考试;达州市、巴中市的考生必须在达州考点考试。

  体育类专业:2008年4月3日至4月14日全省考生按规定分两批报名考试;考点设在成都体育学院。

  三、我省各类专业统考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 (1) 音乐师范类专业:①声乐120分(限美声、民族唱法),②钢琴120分,③视唱20分,④练耳80分,⑤乐理60分。(练耳和乐理科目考试为笔试,考生机读卡作答)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 音乐舞蹈类专业:①声乐60分(限美声、民族唱法),②钢琴60分,③视唱10分,④练耳40分,⑤乐理30分,⑥舞蹈表演100分,⑦形体100分。(练耳和乐理科目考试为笔试,考生机读卡作答)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3) 音乐非师范类专业考试科目根据专业特点设置,各专业具体要求及分值详见招生简章。

  表演类专业 (1) 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①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断);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命题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①朗诵(自备作品脱稿背诵);②语言(普通话语音面貌测试);③命题即兴评述。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3) 舞蹈表演类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A.摹仿 B.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4) 时装表演类专业:①面试[A.基础条件测试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测试;③艺术素质(A.步态 B.音乐节奏感 C.平衡能力);④艺术表现力(A.艺术特长展示 B.镜头感)。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⑸ 戏曲表演(川剧)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自我介绍、自备川剧台词片段)];②唱段:[自备川剧唱段或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不限)];③形体:[A.戏曲身段、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 B.基本功测试(1.柔韧 2.技巧展示)];④表演:自备川剧片段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编导类专业:①影视片(剧情片、纪录片、广告片等)分析(笔试);②编讲故事(考生抽题后应试);③编导创意(考生抽题后以口试形式应试)。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美术类专业:①素描150分,②色彩150分,③速写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体育类专业 考试项目:体育考试分身体素质测试和专项技术测试两部分。身体素质测试有100米跑、8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四项,考生均须参加。专项技术测试有田径、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套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考生任选一项参加测试。

  考试评分标准及计分办法:篮球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1997年修订的办法执行;足球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2002年修订的办法执行;武术(套路)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2003年修订的办法执行;乒乓球、排球、体操、健美操专项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按我省2007年修订的办法执行;其他项目按原国家体委、国家教委颁发的《一九八九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 

  体育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占60%,专项技术占40%。专项考试除田径、游泳外,均采用等级宏观控制评定成绩的办法。各专项分值满分为40分,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

  四、考生报考省外艺术院校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考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持《报考证》和《身份证》按院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将陆续通过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具有单独设立考点资格院校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考生也可直接向相关院校咨询报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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