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推动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华中师范大学围绕“培养人”、“服务人”、“发展人”主线,实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就业服务水平提升工程、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工程,全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一、实施以社会需求和就业状况为导向的“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奠定高质量就业基础。
坚持人才培养跟社会和市场接轨、跟行业与岗位接轨。一是实施就业状况反馈制度。就业状况成为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招生计划制定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人才培养质量监测联动机制。招生办、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及学院教师参与市场调研。三是实施就业处负责人“四全”制度。即全程参与招生计划制定,全程参与学科专业新办或调整,全程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全程参与全校教学竞赛评分。
二、实施以促进学生优质就业为目标的“就业服务水平提升工程”,畅通高质量就业渠道。
一是完善学生就业市场体系。市场开拓坚持国家需求与学生需求结合,形成了“立足湖北,辐射中南,面向全国”的就业基地体系。二是优化校园招聘服务体系。重点建设以“周五双选会”、小型招聘会为主的校内市场;校地共建33个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促就业;校校合作共建中南高师院校就业联盟网、部属师大就业联盟网。三是主动构建网络管理服务体系。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工作全部在网上系统完成。推进就业管理重心下移,学院可通过网络实时查询本单位学生就业情况。
三、实施国家战略需求和学生个性需求有效结合的“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工程”,把握高质量就业方向。
一是实现就业指导前移。构建了“4+1+X”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和分类分层分阶段全程就业指导模式。二是实施搭建中高端就业平台和引导基层就业有效结合的工作策略。在就业大方向上彰显教育特色。近六届师范毕业生50%在示范重点学校就业,35%在县级及以下基础教育单位就业。鼓励学生多区域、多元化、多层次就业。六年来有600多人参加了各类基层服务项目。三是实施“三个结合”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坚持理念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举办了各类创新创业教育讲座、沙龙100余场(次)。坚持学校扶持与校外支持相结合。设立 “大学生创业基金”,与武汉市洪山区共建大学生创意产业创业中心,提供创业孵化场地600㎡。坚持创业与资助、就业相结合。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创业帮扶中心并实施“零成本”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