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房屋赠与协议
协议的签订可以促进各方之间的合作,增强互信和信任关系,推动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简短房屋赠与协议怎样写才正确?接下来给大家整理简短房屋赠与协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简短房屋赠与协议篇1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
第三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
第五条乙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七条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兄妹房屋赠与合同范本。
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短房屋赠与协议篇2
赠与人:__
受赠人:__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
房屋规格
房屋面积
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__×(姓名)使用。
第二条受赠人的义务
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__×的租赁合同,除非__×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赠与房屋的交付
赠与人与受赠人于年月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仲裁庭申请仲裁。
第七条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__
受赠人:__
签订时间:__
x年x月x日
签订地点:__
简短房屋赠与协议篇3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男岁身份证号: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女岁身份证号:赠与人与受赠人是父女关系,甲方自愿将其所按揭购买的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的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所拥有部分房产增与乙方,乙方自愿接受改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房屋座落于__,建筑面积118平方米。
2.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第二条: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房屋一并赠与。
第三条:该房屋未还清货款部分,从签定此赠与书起仍由甲方独自承担,甲方放弃此房屋使用权、所有权,乙方拥有房产使用权、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此赠与协议签定时起,不得将此房屋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在此赠与书签定日起,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不可撤消。
第六条:在此房屋还清货款后,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第七条:双方牵着友好协商的态度签定此房屋赠与书,此赠与书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赠与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分别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
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均为此赠与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甲方自愿将与_共有的原甲方份额的家电、家具、首饰和财物无条件全部无条件赠与乙方。
赠与人(签字):证件号码:受赠人(签字):
证件号码: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简短房屋赠与协议篇4
鉴于甲乙双方系________(父女/母女/父子/母子)关系。甲方自愿出资为乙方购买房产赠与乙方,并将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出资给乙方用于购买的房产并赠与乙方一人所有,乙方自愿接受该购房款及房产。该房产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为出让。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产一并赠与乙方一人。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赠与乙方一人。乙方及其配偶与子女对该房产没有出让权、转卖权,该房产永远不能作为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甲方以乙方名义贷款,乙方及其配偶协助甲方申请办理贷款手续,甲方实际完成后续此房产的还款,无需乙方资助。此房产所有房款和税费均由甲方代乙方支付。甲方陪同乙方出面与开发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办理此房产相关手续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证。
四、甲方享有此房产的居住权、使用权,在甲方有生之年乙方不得将此房产抵押及出售。
五、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婚。根据甲方的意愿,甲方实际出资以乙方名义购买的该套房产是甲方对乙方的一人赠与,并不赠与乙方的配偶。
六、受赠人的权利义务:
1.赠与人与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使用权;
2.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关于该房屋的费用;
3.受赠人对该房屋有自由装修、合理支配的权利;
4.受赠人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赠与人的义务;
5.如赠与人逝世,该房屋可作为遗产由受赠人独自继承。
七、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对赠与人有不平等对待、遗弃、辱骂等行为的;
3.受赠人不履行本附义务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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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短房屋赠与协议篇5
甲方(赠与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权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赠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乙方,房屋共有权人表示同意,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各方自愿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所有权的座落于_____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赠与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房产。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 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房屋共有权人对甲方的本次赠与表示同意,并自愿签署本赠与合同。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_____日内各方共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
有关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手续。乙方逾期未配合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甲方有权撤销赠与合同。
第五条 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一致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签订并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公证处留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房屋共有权人(签章):____
简短房屋赠与协议篇6
甲方(赠与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赠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在乙方要求办理过户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松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简短房屋赠与协议篇7
赠与者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定期性赠与事宜缔结契约如下。常州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第一条甲方提供乙方监护、养育其子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的养育补助费,于每年_______月底及_______底,无偿赠与人民币各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前条定期赠与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丙方成年为止。
第三条乙、丙双方倘有不良行为依刑法有关处罚之明文者,甲方可撤销本契约。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简短房屋赠与协议篇8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赠与乙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的房屋(建筑面积_平方米,产权证号:_,以下简称“该房屋”)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一并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且保证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该房屋进行转让、抵押、出租或者有其他损害该房屋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乙方保证将该房屋不用于违法事项。
第四条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该房屋的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税费全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法院进行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公证处留执一份,为申请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本协议于_年_月_日在签订。
简短房屋赠与协议篇9
甲方:
乙方:
乙方监护人: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甲方决定在乙方年满十八周岁,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将位于阳春市____区____路____楼____层____号的房屋一套(结构: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产权类别:____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此赠与为不可撤销之赠与。乙方同意接受此次赠与。
2、甲方保证其对上述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3、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4、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阳春市人民法院起诉。
6、合同自双方签字后成立,乙方林其雨年满十八周岁,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7、房屋赠与合同,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合同由______保存),乙方监护人______手执一份,其余三份保留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备用。
甲方(签字):
住所: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乙方监护人(签字):
住所: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简短房屋赠与协议篇10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赠与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_房屋赠与乙方,乙方自愿受赠。
二、房屋状况:该赠与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杭房权证下字第_____号。
四、乙方必须尽心尽力赡养甲方,为甲方养老送终。
三、甲方确保对该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四、甲方承诺将该处房屋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并明确本协议生效后,该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个人所有。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不得随意撤销。
六、本协议签订的同时该房的所有权随即转移给乙方。
七、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一份公证处留底,一份交房管局办证备案。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赠与人: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简短房屋赠与协议篇11
赠与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男________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女________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赠与人与受赠人是父女关系,甲方自愿将其所按揭购买的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的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所拥有部分房产增与乙方,乙方自愿接受改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房屋座落于__,建筑面积118平方米。
2、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第二条: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房屋一并赠与。
第三条:该房屋未还清货款部分,从签定此赠与书起仍由甲方独自承担,甲方放弃此房屋使用权、所有权,乙方拥有房产使用权、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此赠与协议签定时起,不得将此房屋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在此赠与书签定日起,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不可撤消。
第六条:在此房屋还清货款后,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第七条:双方牵着友好协商的.态度签定此房屋赠与书,此赠与书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赠与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分别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均为此赠与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甲方自愿将与共有的原甲方份额的家电、家具、首饰和财物无条件全部无条件赠与乙方。
赠与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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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短房屋赠与协议篇12
甲方(赠与人):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有效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为父子关系,由于甲方年事已高,为方便乙方照顾甲方生活起居,故甲方自愿将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前桥梓村626号房屋中________间赠予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予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所述房屋赠予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坐落于____
(二)赠予房屋的土地使用证证号为:____;
(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____;
若该房屋有土地使用权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予,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予。(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
第二条:甲方自建房屋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单独承担,现经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其上房______间赠予乙方。
第三条:甲方赠予乙方所述房屋的行为,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愿,该赠予行为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赠与人):乙方(受赠人):
住所: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简短房屋赠与协议篇13
房屋赠与合同怎么才能撤销
原告刘老汉与被告刘某均认可,刘某取得该房屋的前提是照顾父母的日常生活。刘老汉与刘某虽然签订了《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但该合同并未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且20年4月刘老汉将房屋过户至刘某名下,刘老汉及其他子女在长达5年的时间内并未提出异议;刘某实际已各支付5万元给其哥哥弟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约定履行义务。”刘老汉与刘某的约定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签订的《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名为买卖合同,实际系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合法有效。
那么,刘老汉能否行使撤销权呢?
刘老汉主张刘某未按约定履行照顾父母生活的义务,请求撤销双方之间的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受赠人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刘老汉对刘某未依约履行照顾父母生活负有举证责任。但刘老汉未能提供证据,且还认可刘某自20年至20年12月照顾父母生活的事实;之后原被告虽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但不能因此认定刘某不尽照顾父母生活的义务。刘老汉要求撤销双方之间的赠与合同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赠与合同撤销的条件
原告张某、李某系夫妻,生育有四个子女。被告张丁系原告的四子,两原告年事已高,需要人照料其生活起居等。20年10月被告张丁夫妻二人向两原告承诺对两原告今后的生活、医疗及生养死葬承担一切责任。两原告在被告的多次劝说之下,于20年5月将自己座落于县城的房屋赠与被告并进行了公证。20年9月15日原告张某生病住院病危,被告张丁在接到通知后去医院探望原告。后因原告的医疗费问题与原告及其他兄弟姊妹之间多次发生争执,在原告还未出院的情况下,被告不辞而别。为此,两原告在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刺激。由于被告未履行自己所作出的承诺,两原告认为将房屋赠与被告是重大失误。为此,原告向公证处,请求依法撤销所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所赠的房屋产权。
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赠与合同公证可否撤销?
第一种观点认为,本案的被告在得知原告生病住院后,专门赶回探望原告;应当说被告在原告的几个子女中是最尽义务的,并非如原告所陈述的被告不照料原告的生活起居。两原告对被告所作出的赠与行为,是原告经过慎重考虑后作出的,并且该赠与行为经过了公证。在赠与财产交付前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因为订立的合同经过公证,表明双方当事人对签订和履行合同是认真严肃的,对赠与人来说,有充分的时间和条件,来决定是否签订和履行该合同,不存在考虑不周,或情绪冲动等原因。从公证的效力来说,合同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所以,这种赠与合同公证不得撤销。这对于严肃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力,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证财产权利关系的相对稳定是必要的。第二种观点认为,两原告与被告所签订的赠与合同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该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进行任意撤销,赠与人要行使撤销权,须以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形出现为条件,只要具备了法定的撤销事由,赠与人即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由于本案的赠与合同系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被告对原告有扶养义务而没有履行,并且被告没有忠实地履行赠与合同所附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原告申请撤销对被告的赠与合同的事由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与合同撤销的法定事由。因此,原告的申请予以撤销,是合适的。
我们认为本案中所涉及的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程序,故当事人不得任意撤销。原告要行使撤销权需以符合法定事由的情形出现为条件,只要具备了法定事由,赠与人即享有撤销权。被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符合《合同法》第192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属于行使撤销权的法定事由。原告要求解除公证赠与合同的请求,符合法律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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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短房屋赠与协议篇14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二、在房屋登记过户以后,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如何行使的
一、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
1、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我国《》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及上述“民通意见”可以看出,赠与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且受赠人未实际占有房屋及其产权证之前,即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销权的。这里的“财产权利”被民通意见明细化,指的并非房屋的过户登记,而是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因此,赠与人在此阶段实行任意撤销权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当然,《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的这种任意撤销权也进行了限制,它对房屋赠与行为也是同样适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此外,《合同法》第192条也设立了法定撤销权之规定,即无论是否具备《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情形,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均可撤销:(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这说明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即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条件。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因此,在房屋赠与合同中,房屋过户登记才是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界点。但是,根据上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可以看出,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合法权益而对此作出了特殊的规定,即只要受赠人已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这时该赠与行为即生效,赠与人应当为受赠人补办过户手续。此时,赠与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为由来翻悔的。因此部分律师认为,如果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变更登记,不但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而且这种赠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观点是不准确的。由此可见,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应当在赠与关系成立之后,但未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在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之前提出,否则赠与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销权、进而达到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二、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是民法通则第72条所规定的例外情况之一。根据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第7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支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显然,房屋赠与,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方为有效,也就是说,房产赠与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房管机关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领取了房产证之时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该时间即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房屋交付时间也算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即房产赠与行为生效时间。理由是:一方面有利于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以促使人民群众在进行房产赠与行为时,不仅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视并及时地办理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
同时,也更有利于房管机关对私房的管理,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法制不健全,不少群众对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只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不进行房产登记,如不考虑历史状况,一律以办理房产登记时间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那么,实践中,许多房产赠与行为也就成为无效的行为,也会发生在房屋交付后至房产转移登记之前这段时间的所有权仍属房产赠与人,房产受赠人在此期间对该房屋所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行为为无效行为,这将不利于房产权的相对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当然,对实际生活中,那种为分散财产,或出于逃避或其他法定义务的履行,或纯属封建的子袭父业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义办理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不应认定赠与成立,更不能认定办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时间就是房产行为生效时间。如我市张某于1999年办厂期间为逃避债务,将己有的一套房屋无偿赠与给其弟,并单方写了赠与书后申办了公证,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交付房屋,20年7月,张某与其弟为其他事发生冲突,张某要收回赠与的房屋,其弟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此赠与未成立。
简短房屋赠与协议篇15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乙方的_______,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产籍号: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____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事项;
五、本合同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房屋赠与合同甲方(赠与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