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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简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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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中已经约定了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减少重复协商的时间和成本,提高合作效率。什么才算好的合伙人简易协议?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合伙人简易协议,供大家参考。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1

转让方(以下合称“甲方”):

转让方一: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转让方二: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受让方(以下合称“乙方”):

受让方一: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二: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两人拥有“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股权,公司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出资____万,占____%股权,____出资____万,占____%股权。

2、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取得____项目(下称“项目”)的土地使用权,____年____月____日取得项目的《建设许可证》,____年____月____日取得项目的《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批文,目前项目进展顺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友好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股权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如下协议,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1、甲方____将其持有公司____%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2、甲方____将其持有公司____%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价款

1、本次股权转让,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为¥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圆整)。

2、转让价款包含了甲方的出资以及甲方为取得项目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支出的各项费用。

第三条转让程序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及项目进行核算、登记造册,并签署确认文件。甲乙双方确定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核算基准日,基准日前与公司及项目建设无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基准日后与公司及项目建设无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核算及审计费用按财务相关规定列入公司经营成本,本合同签订后即视为双方对公司及项目的现状进行认可。

2、乙方负责办理股权及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甲方应积极协助,变更费用按财务相关规定列入公司经营成本。

3、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并领取新营业执照后,甲方向乙方移交相关证照、印章、公司帐册、项目批文等公司资料。

第四条价款的支付

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定金(首笔款)____万(大写:____圆整),然后双方开始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核算,因乙方原因导致核算工作未能开展的,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因甲方原因导致核算工作未能开展的,所收定金应双倍退还。

2、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及项目核算完成后五日内(如双方自行核算,则以双方签字确认日为完成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第二笔款),即支付万(大写:圆整)。核算所得数据仅为乙方接手经营公司提供参考,不作他用。

3、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第三笔款),即支付万(大写:人民币整)。

4、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三笔款后五日内将公司证照、印章、帐册、项目批文等资料移交乙方,乙方收到资料后五日内向甲方付清剩余万(大写:整)。

5、乙方每次均按%和%的比例分别向甲方____和____以现金或转至其指定银行帐号的方式进行付款。

6、乙方作为一个整体对甲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转让的股权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并拥有完整的处分权,乙方有尽职核查的义务。

2、甲方转让股权后,与股权有关的一切权利义务即由乙方承继。

3、甲方退出公司股东会后,对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以利用。

4、在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及项目的核算过程中,甲方应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及凭证,不得故意隐瞒。

5、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付款。

6、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对公司资产、财务状况、项目情况进行充分地调查了解。

7、在甲方未向乙方移交公司证照、印件、帐册、项目批文等资料前,乙方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活动。

8、乙方接手公司经营后,应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如确需对公司进行人事调整,应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税费承担

双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税费的按税务规定由各自承担,双方也可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仅用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

第七条协议变更与解除

协议变更: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在股权转让变更完成前,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都可解除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根本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履约能力。

3、在股权转让变更完成前,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转让的股权被有关机关或部门查封或被强制执行。

2)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付清前两笔款后甲方拒不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超过15日。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1)乙方未按时或未足额支付转让款。

2)乙方可能利用公司进行违法活动。

3)乙方怠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催告后仍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前,乙方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

5)股权转让变更未完成前,乙方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乙方已付款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补足损失差额。

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乙方按股权转让款总金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补足损失差额。

4、乙方逾期付款或未按约定足额付款,甲方选择不解除合同而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股权转让款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通知与送达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通知事项除直接送达对方签收外,向本协议载明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或挂号方式邮寄出相关通知后也视为送达,送达时间为签收时间或该通知寄出局邮戳日期后第五天(以先为准)。

2、本协议各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协议载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一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通知,对方发往原通讯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某一条款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4、本协议共七页,一式伍份,转让人和受让人各执一份,工商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5、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

转让方一(签字):受让方一(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转让方二(签字):受让方二(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协议签订地: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摩托车修理行,特订立本契约。

1、车行正式名称为“宏达摩托车修理行”(以下简称“车行”)。经营门面设在×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2、车行经营范围为:摩托车修理,摩托车零配件零售。经营方式为: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占。

3、合伙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车行总投资为_________元。甲方投资___元,占总投资额55%;乙方以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私房门面作为投资。作价______元,占总投资额45%。投资缴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4、合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略)

乙方:(略)

5、合伙双方的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合伙经营所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6、利润分红与风险承担:(略)。

7、甲乙双方的分工:(略)。

8、会计、出纳的任用及财务管理方式:(略)

9、违约责任:(略)

10、契约纠纷的处理办法:(略)

11、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3

甲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甲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伙人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经营,共同协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同心同德,共谋大业。

第二条:主要经营地: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合伙人名即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占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占_________;

(一)合伙人出资比例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提的基础。

(二)合伙人的出资按其承担的出资额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二人负责合作运营资金,运营资金作为其投资,以人工和技术等作为其投资。

(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资为三人共有财产,即各拥有三分之一,利润分配各三分之一,风险承担各三分之一,以后正常经营费用,厂内统一支配。

(六)债务分配:二人的投资债务由其二人各自承担,以后在正常经营中的债务、风险等由三人共同承担。

(七)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资金他用或还自身债务,否则,因其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合伙人所投资的款项必须按时投入,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八)三个合伙人,各担其职,各负其责。

第六条: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个人占有合伙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对于合伙经营的负债优先以合伙营业收入偿还,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负担,但是对外,均具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清偿的金额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则有权向其他应承担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

(三)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占有合伙股份比例承担风险。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力和义务:

(一)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二)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三)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决定、做出对企业不利的事。

(四)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参事、议事。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其他。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同时作如下分工:_________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的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十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按多数服从少数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十二条: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依照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入股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应按入股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合伙人如发生纠纷,应以宽宏、忍让、包容的思想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于法院。

第十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需要制定有关财务管理、营销或其他具体制度的,在本协议的约束下,另行协商制定。

(三)本协议不全的其他补充协议,有同等法律效益。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日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4

合伙人:_________

合伙人数:_________个

甲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甲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伙人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经营,共同协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同心同德,共谋大业。

第二条:主要经营地: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合伙人名即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占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占_________;

(一)合伙人出资比例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提的基础。

(二)合伙人的出资按其承担的出资额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二人负责合作运营资金,运营资金作为其投资,以人工和技术等作为其投资。

(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资为三人共有财产,即各拥有三分之一,利润分配各三分之一,风险承担各三分之一,以后正常经营费用,厂内统一支配。

(六)债务分配:二人的投资债务由其二人各自承担,以后在正常经营中的债务、风险等由三人共同承担。

(七)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资金他用或还自身债务,否则,因其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合伙人所投资的款项必须按时投入,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八)三个合伙人,各担其职,各负其责。

第六条: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个人占有合伙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对于合伙经营的负债优先以合伙营业收入偿还,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负担,但是对外,均具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清偿的金额超出自己应负比例的则有权向其他应承担清偿义务的合伙人追偿。

(三)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占有合伙股份比例承担风险。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力和义务:

(一)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二)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三)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决定、做出对企业不利的事。

(四)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参事、议事。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其他。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同时作如下分工:_________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的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十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按多数服从少数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十二条: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依照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入股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应按入股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合伙人如发生纠纷,应以宽宏、忍让、包容的思想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于法院。

第十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需要制定有关财务管理、营销或其他具体制度的,在本协议的约束下,另行协商制定。

(三)本协议不全的其他补充协议,有同等法律效益。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日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5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丁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军嫂网吧

经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卓豹路)168号C25-27号军嫂网吧

出资额(人民币):840000元(大写:捌拾肆万圆整);

类型:服务场所

经营范围:提供互联网服务上网、烟饮料食品销售、网络游戏点卡销售等;

第二条合伙期限5年期,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各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甲方姓名:________出资额(单位:x元)比例:

乙方姓名:________出资额(单位:x元)比例:

丙方姓名:________出资额(单位:x元)比例:

丁方姓名:________出资额(单位:x元)比例:

第四条合伙企业应当于正常营业后起的每个月1-5日计算上月盈利收入,所获利润优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资成本,利润分配方式如下:

(一)每个月盈利收入至少保留5000元用于企业备用开支;

(二)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各合伙人按股份分配。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即各自比例债务额度;

(二)合伙人任意一方不得利用本合伙企业用作债务抵押,还贷等一切债务;

(三)合伙人私人债务与本合伙企业无任何利益、债务关系;

(四)合伙人如对企业债务及亏损赖账不承担出资分配,降扣除其全部股份到除名。

第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过合伙人四方一致同意则可作出决定,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变更转让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三)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

(四)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如网吧:电脑设备、桌子椅子等一切网吧财产)

(五)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所有财产权利;

(六)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八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在营业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退伙资金(股份)退还分配

(一)自签订本合伙协议书起,半年以内合伙人自行退伙,只退还其合伙人入伙资金的10%资金或者其资金购买的设备;

(二)自签订本合伙协议书起,半年以上1年以内合伙人自行退伙,如合伙人出资的资金已经回本不退还其股份(资金);如未回本只退还其合伙人入伙资金的1%资金或者其资金购买的设备;1年以上合伙人自行退伙不退还任何资金(股份)。

第十三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可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合伙人被依然追究刑事责任;

(四)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十六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十八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规划调整、拆迁、征地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伙企业不能继续经营的,合伙企业可搬迁经营地址或者协商一致同意解散企业。

因上述拆迁所获得的相关经济补偿,计入当年度合伙企业收入。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伙企业清算资产的分配:

合伙企业清算时,各合伙人按照出资份额分配合伙企业清算资产。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第二十八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二十九条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在场当面各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条本合伙协议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效益。第三十一条备注: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丁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6

甲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市________镇共同投资开办一家有限公司,并通过该公司生产、经营______业务。就前述事由,甲、乙、丙三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议定本合同书条款如下:

一、公司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1.公司名称:暂定为“______市_________有限公司”(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地址为准)。

二、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1.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促进前述技术的工业化应用,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2.经营范围:生产、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______元,日后若须增减注册资本,则由三方另行协商议定。

四、合作各方的出资方式、数额

1.甲方以现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出资,占全部注册资本的___%。

2.乙方以现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出资,占全部注册资本的___%。

3.丙方以现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出资,占全部注册资本的___%。

4.甲、乙、丙三方的现金出资均应于本合同书签订后______天内存入三方为成立公司而设立的临时帐户之中,任何一方迟延缴付出资的,应按迟延出资金额,并按迟延出资天数,每天向公司支付_____%的迟延出资违约金。

五、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公司的股东,三方均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公司股东会,就股东会议决的事项提出自己的意见;

2)自行或派员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事务提出合理化建议;

3)参予并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查阅公司的经营资料和财务帐册;

4)按自己的出资比例分享公司的经营利润;

5)公司结业清算后,按自己的出资比例分享其剩余财产;

6)按照本合同书的约定,转让自己所享有的出资。

2.作为公司的股东,三方均承担下列义务:

1)按本合同书的约定出资;

2)按自己所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

3)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不得自行与公司进行业务交易;

4)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5)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6)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已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7)及时签署有关文件,协助公司办理注册、年检手续;

8)不实施其他有损公司及合作他方权益的行为。

3.作为公司的.股东,甲、乙、丙三方并应分别承担以下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公司的注册事宜,协助公司处理好于当地政府各部门及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事业部门的关系;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和议事规则

1、公司股东会

1)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合作各方共同组成。

2)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其中包括:

A.公司的年度、季度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B.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C.公司对外借债或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D.公司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的增加或减少;

E.公司资产的处分;

F.公司的解散、结业;

G.公司章程的修改;

H.《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相关法规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

3)股东会决定前述事项时,采取股东表决的方式进行,其中第D、E、F、G项应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不包括三分之二)股份的股东表决

同意才能实施,其他事项则经代表二分之一(不包括二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同意即可实施。

4)股东会例行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股份的合作者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

1)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___人,其中甲方选派____人,乙方选派___人,丙方选派_____人。

2)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执行机构,负责审查公司原材料的购进价格和产品的出厂价格并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应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其表决方式亦按前述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3)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并负责召集公司股东会。

3、公司总经理:

1)公司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总经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的财务制度

1.公司应依法保存各类财务凭证并依法建立、健全各类财务帐表。

2.公司应于每个月终了后的七天内,将该月的各类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现金日记帐等等)报送给合作各方审阅。

3.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八、利润分配和亏损处理办法

1.公司的税后经营利润在弥补以前的累积亏损及提取依法应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后,每年分配一次;当年利润(按公历计算)在次年_____月底前进行分配,分配形式为提取现金。

2.利润分配比例与各方的出资比例相同,即甲方___%,乙方____%,丙方___%。

3.公司若发生亏损,则有关亏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处理。

九、出资的转让

1.合作一方要求转让其出资时,应经公司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合作他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受让。

2.合作他方未要求受让时,要求转让出资的一方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合作他方以外的任何第三者,但该第三者受让有关股份后必须承担本合同书及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

3.合作他方或第三者受让该出资后,即依法取得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承担其相应的义务;转让价款清付后,公司应及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1、公司下述情形之一时,应予解散:

1)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

2)公司发生严重亏损,连续三年未能实现生产、经营目标;

3)公司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勒令结业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4)出现了公司法规定的其他应予结业的事由。

2、公司解散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进行清算、偿还公司的未了债务,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

十一、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书的过程中,违反本合同书的相关约定而导致公司或合作他方受到损失时,守约方有权宣布解除本合同书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7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资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其中甲方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_____%。乙方占_____%。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五、双方的具体分工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七、成果归属与分享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1、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2、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3、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销。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注:合同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视当事人均有使用或转让的权利。)除另有约定外,一方当事人使用和转让该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无权请求分享。在实践中,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以合同约定成果分享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约定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不为各方共同,而归一方当事人所有。但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当事人可按约定将由此取得的经济利益向其他当事人作适当补偿。

(2)约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转让研究开发成果时,应经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如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实验室开发阶段、生产工艺开发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4)约定由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合作开发成果的独占使用权或转让权,但取得这一权利的当事人应向其他各方当事人支付约定的价金。)

八、合作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甲方负担____%。乙方负担____%。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8

甲方:身份证号: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伙经营理发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年。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个月办理延续手续。

第二条:出资方式

1、前期预需投资现金人民币_____元。甲方投资现金人民币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乙方投资现金人民币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甲方与乙方的投资比例为________%。

2、店面装修完工后根据装修情况多退少补。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

3、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满后一并结清。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甲乙双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____%,乙方____%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3、每月财务由方保管,方监管,在每月日核算双方签字后,分红。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部分。

2、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

②对于双方合作事业项目有决定权。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②参与合作业务项目决策。

③负责管理财务收支,生产收支财务报表,并通报另一方。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④后期他人入伙,需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

①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按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事业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转让出资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起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合作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帐务及清算利润。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作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涂改无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再行协商,作为协议附加条款。

甲方: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9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丁: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甲__________以___(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二)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以___(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三)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以___(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四)合伙人丁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实物或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五)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并分别约定密码后存入-----银行。

(六)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依法依协议分割。

第六条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伙人甲---(从事什么工作)

(二)合伙人乙---(从事)

(三)合伙人丙---(从事)

(四)合伙人丁______--(从事)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约定各自输入密码后存取。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___以各合伙人各自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___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合伙人各自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__________________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___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年内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两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八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注:__________________股东的出资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注意不要将货币写成"现金"、将实物写成"设备"、将知识产权写成"专有技术"、"工业产权或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如果股东的出资方式在两种以上,应分别列出以每种方式出资的数额及总的出资额。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应与验资证明及《公司设立登记》中的股东名录部分相一致。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可以分期出资,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如果股东选择分期出资,在此条款中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股东人数超过三人或者缴资次数超过三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__________________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或监事会成员(或监事);

(四)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取红利;

(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转让出资额;

(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八)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九)公司终止后,依法应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十)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__________________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

(五)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股东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七章股东会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其他职权(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于每年二月份(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东也可确定其他时间)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注: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__________________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__________________股东也可确定其他通知时间。)以前将会议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注:__________________章程也可以规定股东会会议表决权行使的其他方法,不一定采用按照出资比例的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注:__________________空格中所填的数应少于后面的"三分之二",一般为二分之一比较合适,这样才能与第四十二条中的"过半数"相一致。

如果股东约定,股东会决议都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那么就相应将第四十四条改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全体同意",将第二十三条改为"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如果公司没有设董事会而设了一名执行董事,没有设监事会面设1-2名监事,那么应相应调整有关条款,如所有条款中涉及"董事会"的字样改为"执行董事",将"监事会"改为"监事"等;如果公司没有设副董事长,那么就删掉参考格式中"副董事长"的字样。)

第二十四条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五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注:__________________股东可自行确定具体比例)

第二十六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八章董事会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注:__________________三至十三人)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注:__________________也可不设副董事长)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注:__________________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八条董事任期(注:__________________任期不得超过三年)_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董事会有关条款可不要。)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__________________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注:__________________也可规定其他通知时间。)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但作出属于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六)、(七)、(九)项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注:__________________无董事会的,经理可以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

第九章监事会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注:__________________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__________________(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注:__________________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四条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公司股东书面请求,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三十七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八条监事会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至少有二分之一的监事出席方为有效。

第三十九条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__________________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监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一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注:__________________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年,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四十二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其他职权。

(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而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或经理可以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或经理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参照本条款及董事会职权。)

第十一章股权转让

第四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出资。

(注:__________________如果两个股东之间转让其全部出资的,公司就变成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应按照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四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注:__________________对行使优先购买权也可以规定股东按其他方式行使。)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五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_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注:__________________章程对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的继承也可作出其他约定。)

第十二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五十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__________________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五十一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股东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行使职权。

第五十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或者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四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

第五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__________________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日(注:__________________也可规定其他时间。)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五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注:__________________对红利的分配也可以规定其他方式,)分配。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五十八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章公司合并、分立

第五十九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六十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六十一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六十二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第十五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_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六十五条公司有本章程第六十四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六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六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七十一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十六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四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七十五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大会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大会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注:__________________也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十六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七十七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七章附则

第八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十(注:__________________对营业期限也可规定其他时间。)_________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下列用语的含义:__________________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____________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____________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八十三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设执行董事的情况下,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应属于股东会。)

第八十四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八十六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10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_______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房屋______________甲方出租乙方是_______卧。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按季度结算,每季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第五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____作为押金。押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房屋维护责任

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燃气安全,防漏水安全,防电安全,防火安全,因乙方造成漏水,漏电,漏燃气,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费:每月水费账单乙方承担一半,按缴费时间结算。

2.电费:每月电费提前乙方承担一半。按缴费时间结算。

3.煤气费:每月燃气账单乙方承担一半。按缴费时间结算。

4.网费:每季网费乙方承担一半。按缴费时间结算。

第九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_______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______度。(2)电表现为:_______度。(3)煤气表现为:_______度。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11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合作经营煤矿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经营项目:

甲乙双方合作经营开采宁夏__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位于__采区第_段三层至四层煤矿,长300米,宽150米。

二、合作分工:

1、由甲方负责联系并承包__公司的上述煤矿,以甲方的名义与__公司签订承包合同。

2、由乙方投入资金进行开采,双方合作经营。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__公司进行协调并签订承包合同。

2、甲方负责与__公司协调关系,保证能够顺利签订并如期履行与__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不承担资金的投入。

3、甲方负责委派三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协助监管火工产品的领用并提供技术指导,该三人的工资由乙方支付。

4、甲方保证与__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能够如期开采并能够履行至承包合同和本协议的最后期限。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直接向__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支付的费用由林利公司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

2、经营开采的煤炭由乙方进行销售,收益由乙方进行分配。

3、乙方有向有关机关交纳相应费用的义务。

4、合作经营期间发生的事故及相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利润分配:

合作经营期间产生的利润归乙方所有,乙方支付甲方合作经营全程期间的固定利润为元。如因甲方与__公司协调不妥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至期限届满,甲方应当将未经营期间的费用退还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作经营期限:

本协议约定的合作经营期限为20__年_月__日至20__年_月_日。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甲方固定利润30%的违约金并应当赔偿非违约方受到的损失,二者可以并用。

八、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时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导向牌”项目是经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批准(字〔20---〕第006号)由乙方负责建设的城市公共信息服务项目,甲乙双方就此项目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首期建设的________块(其中________块为赠送)_______导向牌全市及______张区域图上标注甲方企业图文建筑三维标注,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1.由乙方负责在其所属的______块城市向导导向牌全市图部分为甲方制作企业图文建筑三维标注。

2.乙方负责在其所属的______块向导牌的区域地图部分为甲方作图文建筑三维标注,具体位置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自身建筑的产权证复印件、建筑照片或建筑图片、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作为参加_______导向牌的点位标注的重要审核资料保存。

2.甲方支付在_______导向牌上的部分区域地图标注所需费用。

3.乙方负责执行_______导向牌的建设,负责为甲方设计制作甲方自身企业建筑图形,并将甲方认定后的企业图形设计方案以电子文档的形式赠送给甲方,以便甲方留作它用。

4.乙方负责在___________块导向牌中甲方选择的______块区域图中以立体三维图形标注的形式标注甲方企业的建筑图形(具体位置见附件2)。

5.乙方负责_______导向牌每年的建设、经营、维护和安全工作。

6.甲方享有乙方承诺的甲方建筑图形在乙方_______导向牌中的全市图及____块区域地图中标注时间为______年。在______年中如果甲方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免费为其更换。

7.甲方有权监督审核乙方的______块_________导向牌建设中地图标注企业图形情况。

8.甲乙双方的合作价格不得向第三方公布。

三、制作标准

甲乙双方合作所涉及的地图的具体规格、样式、摆放位置的具体标准参照乙方提供的《著名企业建筑在_______地图牌标注建筑图形的竞标函》的相关数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13

第一条合伙宗旨: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_______事务。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经营范围: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作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各占。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如未按时交齐,应向其它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出资应占比例按各方实际出资确定。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届时按约定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可约定)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6、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

7、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可再约定其他)

以下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全部同意方可执行。

1、处分合伙共同不动产;

2、改变合伙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支付合同债务。

(可增加)

合伙负责人超出委托范围的行为,被其他合伙人追认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不予认可的,由合伙负责人自行承担责任,造成合伙或其它合伙人损失的,由合伙负责人予以赔偿。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合伙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合伙成立后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我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能够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景。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15

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

:,身份证号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_____。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额为万元内全权进行交易。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在经营期间,合伙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立的以账户上流转,由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每(双月或一季度)月底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6、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例如1、2、3、。

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业务获得利益的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甲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

签约时间:   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16

合伙人(甲):电话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投资经营店铺,就有关服装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逸阳女装专卖店,总投资为_______元,甲方出资_______元,各占总额的_______。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担),双方家属不参与经济。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守法经营缴纳相关税费,担任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名称为,并以此名义缴纳相关费用;对外行使所有经营行为,经营管理过程中若出现需法人承担责任等情况或因此产生相关费用等问题,由甲、乙双方按共同分担。

第三条、本合人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如需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双方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经营核算:由双方协商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核算报表,双方签字认可并留存,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资金,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做账,每天经营费用按时打甲方账户,由甲方保管,统一分配。

2、企业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对每个月营业所获得的纯利润经核算无误认可后进行均分,如需将其中部份利润作再投资,由双方商定。

3、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开支以及税收、装修费(以三年为计算准则,作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当月纯利润。

第五条、甲方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作为协议的附件。

乙方提供品牌女装的本地区授权代理合同作本协议附件。

1、合作区域:合作双方不得隐瞒另一方在此范围内另开设经营此品牌的店面或柜台,一经发现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人民币_______元。

2、合作场所:白马转盘谭医师药店隔壁,原丽人名店(甲方不可单方面收回房屋的使用权,乙方不可单方面收回该品牌的经营权,否则视为违约),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_______元,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但不限于本地点,可与本合作区域内以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方式另开分店。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后的事项

(一)出现下列事项之一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合伙双方不得自行解除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付违约金_______元给对方。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终止时,以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文字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17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关于在小区内进行浙江恒新商贸宣传的合作。双方约定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管理的小区租赁展位用于浙江恒新商贸的宣传活动。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展位和宣传位置费用:天,合计元。

三、双方权益:

1、乙方给予甲方租赁展位位于

2、在乙方管理的小区,在双方活动期内,只允许浙江恒新商贸进行理财宣传推广,不允许其它品牌以任何形式在该小区做销售及宣传活动。

3、甲方保障活动场地清洁,不得打扰乙方小区人员正常生活。

4、甲方保证所做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范。

四、付款方式: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作当中若有一方违约,甲乙双方首先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就违约所涉及的内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诉讼解决。

六、活动时间见活动执行表。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浙江恒新商贸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18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住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住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于____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设立,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出资额,甲方愿意将其占合伙企业____%的出资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资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伙企业____%的出资,根据原合伙企业合伙人协议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伙企业____%的出资额以人民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分次(或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出资额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出资没有设定质押,保证其出资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伙企业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企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5日内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成为上述受让"企业"财产的合法出资者,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合伙人之间的合伙人协议的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39;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企业登记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15日内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壹份。

转让方:______受让方: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__年__月__日

合伙人简易协议篇19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协议四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目的及四方合作平台的建设与发展。

1、甲方系河北聚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乙丙丁三方现有具备合法来源的资金,欲运用该资金进行投融资盈利活动。经四方协商,决定结合甲方投融资经验、资金和乙丙丁三方的资金进行投融资活动。

四方在充分认识到投融资活动的风险和收益的情况下,签订本合作协议书,欲以河北聚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为合作平台,各自投入约定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使用,对四方认可的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盈利。

2、四方根据本协议建立松散型投资团体,根据本协议履行各方的权利义务。

根据项目投资需要或四方同意,四方可以根据《公司法》规定,对平台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成立投资公司,建立股东间关系;或根据《合伙企业法》另行成立合伙制投资企业。届期,另行商议并签署相关文书。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四方同意将约定资金在约定日注入平台公司账户。

2、投资人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投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3、注入该账户的资金为合作投资资产池,限用于投资项目的前期、中期、后期的经营管理费用支出,投资人认可项目的投资资本金投入。

第三条、合作组织和资产池的特征与结构。

1、本合作组织系封闭性合伙组织,除非在先合伙人认可和接受,否则不接受新的入伙人加入。经在先合伙人认可接受的新合伙人,必须遵守本协议的制度安排。

新投资人入伙,其投入资金所占股本为:新投入资金与新老合伙入总投入资金的比值,在先合伙人股权比例自动稀释。

2、签订本协议的投资人可以选择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普通合伙人对投资项目风险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在其出资限额内对投资项目风险承担责任。

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普通合伙人组成执行委员会。

3、合伙人会议的职权约定。

合伙人会议系本合伙组织的权力机构。

合伙人按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但普通合伙人表决权放大一倍。

合伙人会议享有如下权利:

(1)、就合伙组织形式,投融资方式参与表决;对执行委员会投资建议、选聘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表决。

(2)、执行委员会经营管理行为、投资管理行为违法或严重危及合伙人权利时,提出纠正意见。

4、执行委员会的职权约定。

(1)、对基金和投资项目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寻找投资项目和项目所需的再融资;收集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分配。

(2)、向合伙人会议负责,定期向合伙人会议通报项目投资情况,并对资产池的资产流动状况和资产池现值作出汇报。

(3)、选聘专业人员,决定其报酬,合理使用经营管理费用,并向合伙人会议通报、备案。

(4)、履行合伙人会议决定。

5、四方约定,甲方系和或执行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投资项目的亏损分担、利润分享、成本计提。

1、四方约定,甲方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投资事宜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丁三方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投资项目在投资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关责任。

退出投资项目发生亏损,有限合伙人亏损额度不超过投资额度,普通合伙人承担有限合伙人投资限额外全部亏损。

2、合伙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投融资的利润。

3、投资项目的前期、中期、后期的经营管理费用按年度、按资产总额计提2%,由执行委员会管理使用,合伙人会议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和回赎。

1、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其他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其它合伙投资人不愿意受让,并且转让合伙人以外的人未取得合伙人一致同意时,普通合伙人应当受让。受让价格不低于投资额本金。

2、合伙人会议作出与投资人相反投资决议时,持反对意见的投资人有权要求普通合伙人回赎投资额;普通合伙人应当予以回赎,回赎价格不低于投资人的投资额本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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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简易协议篇20

合伙人:甲(姓名)_____,性别:_____,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住地址:_____。

合伙人:乙(姓名)_____,性别:_____,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住地址: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每立方单价39元,总投资为_____元(大写:_____),甲出资_____元(大写:_____),乙出资_____元,(大写:_____),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_____%,乙占投资总额的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开挖遵义正林化工没食子酸土石方工程。

第三条本合伙期限为土石方工程开挖结束。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场内一切大小事务双方共同协商,如协商未果,由贵地机关处处理。

第六条财务人员由乙方兼管,双方共同兼章。

第七条如有一方造成过错,所产生的损失,由过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签字或盖章)合伙人乙方: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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