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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工的劳动合同

时间: 新华 劳动合同

合同可以推动业务发展,促进双方之间的合作,以及帮助双方实现商业目标。什么才算好的正式工的劳动合同?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正式工的劳动合同,供大家参考。

正式工的劳动合同篇1

在我国,很多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很少有企业和员工签订较长期的合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务派遣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现在我国的劳务派遣形式多样,但是仍然存在着种种不规范。《劳动合同法》首次从法律的角度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非全日制用工成为当前一种灵活雇佣的形式,《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确定义和规范。

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发展迅速,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较为普遍。考虑到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设专节进行了规范。

第一,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资金应当一次到位。同时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且必须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工作期间支付最低工资等,加大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促使劳务派遣市场的合理化和规范化。

第二,针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责任不清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项措施:

一是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进行岗位培训,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

三是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是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一些权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权利、工资正常调整的权利、对劳务派遣协议的知情权、工资不被克扣的权利、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等。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条款。这说明劳务派遣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那么就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应该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之前就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但是却没有指出现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劳动者后,再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为是不是属于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需支付不得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很可能与企业签订的是一年的用工协议,但它却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当劳务派遣单位与企业的协议到期后,剩下一年的时间就需要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薪酬。可见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减少失业率,使得尽可能多的劳动者有最低工资。然而这有可能伤及劳务派遣单位的利益,所以其实施难度非常大。也许等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后,劳务派遣单位就不复存在了。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就意味着,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两次两年期限的合同后,就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在劳动者的劳动生涯中,如果劳务派遣机构没有派遣任务,他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的薪酬。由于劳务派遣规模较大,巨额的薪酬它必然不会

承担。也许将来劳务派遣单位会彻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业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机构,将来的劳务派遣将以外包机构等其他形式出现。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很多企业使用非正式员工的最大原因就是节约劳动力成本。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促使企业雇佣正式员工以节约成本。这样非正式员工利益不仅得不到保护,反而会导致失业率上升。又或者,这一个规定最终成为一纸空文,得不到有效实施。

有关短期契约工的规定

现在的研究一般将非正式员工分为三类,合同在一年以内、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对于合同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契约员工,《劳动合同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在雇用短期契约形式的非正式员工方面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时也经常采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以往企业在管理中,为了实现劳动关系的短期效益,减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上一般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但《劳动合同法》于20__年1月1日生效执行后,企业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施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企业在延用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管理方式,势必在平衡角度上将企业置于被动。因此,改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探索中长期用工思路是企业当前的战略要求。

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劳动保障部于20__年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__]12号)。《劳动合同法》在总结这一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别规范。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义

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二)非全日制用工签订书面合同情况

对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等严厉的惩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与其短期性、即时结清性以及相对简单性的特点相符合的。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工资支付关系,权利义务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几天的时间,因此,允许双方订立口头协议,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从劳动者维权的角度讲,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在多家单位同时工作的情况

对于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其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依法终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属于工作关系的排他性。

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则与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权利,这个规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点相符合的。当然,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上述权利也并非毫无限制的,其必须保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时数计算工资,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计算工资。不论是小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按小时计算工资,可以类推出相应的小时工资加以比较。工资结算可以每天即时结清,也可以约定每周一结,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一规定的提出解决了现实生活中有关在校大学生、离退休人员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约束的问题。根据劳动部1995年制订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一直以来认为大学生兼职不受劳动法调整,对于其报酬可以双方约定,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离退休人员在实践中,也一直是按劳务关系处理。在新法实施后,上述情形用工,也应受到本法的约束和保障。

(五)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履行期限相对较短,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试用期,即使双方做了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适合自己的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往往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同一岗位的工资,以致于很多单位把试用人员当成廉价劳动力,甚至利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相对容易的特点,频繁地更换试用人员,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情况

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这也是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相对简单的权利义务相对应的。非全日制用工双

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提前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状态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有别于全日制用工。

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确定非全日制用工,较其他国家的定义,本法界定标准较严。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概念,在我国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呈现出较快增长的趋势,劳动合同法针对其特点设专节做了相应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口头通知均可。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国家立法机构本着减少失业率,规范就业市场的目的,出台了《劳动合同法》,这是对我国立法制度的一个补充。但是国家立法机构还需要对其进行更好的补充解释,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台严密严格的实施细则来保证它的实施,执法机构应该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这更离不开企业的配合。20__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开始实施,我们希望能够看到这部法律很好的实施,真正的解决了非正式员工雇用中的许多不合理的现象,规范非正规就业,更好的保护非正式员工的权益。

正式工的劳动合同篇2

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甲方招收乙方为企业正式员工,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合同期从年月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正式员工的工资报酬以月薪计算,甲方聘用乙方底薪为元/月。

四、劳动纪律: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应遵守国家《职工守则》,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五、要求:

1、乙方入职前向甲方提供有效身份证及相关的证件、证明。

2、乙方在入职前后,可以要求接受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技能进行培训。

3、乙方被聘用为正式员工时,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的工作能力进行考核、鉴定。甲方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承认其技术资格。

六、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1、经考核乙方不胜任原岗位(工种)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七、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

2、因乙方原因提出终止合同,乙方要支付甲方对乙方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若乙方在合同期间内,如有失职或不正当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九、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工的劳动合同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户口性质: ◇非农业 ◇农业 联系电话:

户口地址(包括所在区、街道、镇):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共同执行本合同所列的各项条款。

一、试用期:期限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乙方如在报到后工作时间不满三个月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将扣除招聘、培训等费用后,按照百分之六十的标准发放报酬。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

试用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先期安排到甲方指定的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如甲方及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安排。

四、工作时间:依据用工单位的合法工时制度实行。

五、劳动报酬:乙方按月完成用工单位基本任务的,每月 日发放工资,(遇节假日往后退移)底薪为人民币 元,多余工资为补贴费用(如加班则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转正后的工资底薪调整为人民币 元,国家规定有变化的则按国家有关政策作相应调整。按国家规定需缴个人所得税的,由甲方或用工单位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由企业按国家规定负责为乙方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城镇保险 ◇小城镇社会保险 ◇外劳力综合保险 ◇商业保险

2.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享有用工单位工种相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用工单位的规定穿戴使用。

3.乙方如在生产经营中发生工伤事故,在分清事故性质及责任后,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解决并按市有关规定处理。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负责落实由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并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加班费(计件或同工同酬的不另外支付加班费)。

八、劳动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机密,如有违纪行为,甲方将会同用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或移交法院。

2.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参加甲方或用工单位安排的相关业务培训,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1.合同期满即终止。

2.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3.在合同期限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4. 乙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3) 乙方不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正常的工作安排、管理、调动的;

(4) 乙方被拘留、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等的;

(5)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及用工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6)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 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甲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2)甲方或用工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甲方或用工单位未提供必要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无过错,甲方如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辞职,如未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则视作自动离职。

2.乙方离开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所发的各种证件必须上缴,各类劳防服装等用品应按用工单位的有关处理规定办理;

3. 女性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按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禁止无,违者造成的后果(包括政府作出的经济处罚等)全部由个人承担,与劳务输出及劳务使用单位无关。

十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因违反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而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可按规定给予追究(包括经济赔偿)。

十二、劳动争议:甲方或乙方发生劳动争议,争议一方或双方可在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所携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工的劳动合同篇4

甲方(雇主)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雇员)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______月。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一)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岗位担任________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劳务报酬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的标准、方式、时间:

(一)劳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

(二)劳务费用的支付方式:每月____号,甲方转账到乙方银行账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_________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五条甲方义务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务条件,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务保护用品。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三、乙方在劳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务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六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务纪律。

二、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务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蓄意损坏商品,串通诈骗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服务单位所在零售网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七条本合同的解除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四、因乙方个人原因连续请假_______天以上或累计请假达_______天的。

第八条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正式工的劳动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下,签订本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违反。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条件、双方的义务

甲方:为使乙方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对乙方的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乙方:在合同期内,接受甲方的领导,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加强业务学习,遵守规章制度,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实行微笑服务、热情服务。注意总结归纳在营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药房的发展献计献策。

三、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经营工作的需要,聘用乙方在药房的药品零售岗位工作。认真做好药品摆放、店堂卫生等相关工作和药店布置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2、乙方经业务培训,安全法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的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甲方实行基本工资+绩效考核的工资制度

1、基本工资1800元

2、绩效考核内容(按20__年薪酬调整方案)执行

(二)、甲方根据经济效益和乙方贡献调整工资和发放奖金。

五、劳动纪律和条件

1、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与人事调度。

2、乙方实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时间必须在岗。迟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岗状况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计扣薪酬。

3、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劳动、职业卫生规定的营业场所。

4、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特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培训和管理。

5、甲方根据企业情况,为乙方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上下班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若途中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应端正劳动态度,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卫生规程和安全要求,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7、乙方违反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甚至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8、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1)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经教育和一般行政处分无效的。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发工资2月以上。

(2)乙方工作环境恶劣或危险。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824711